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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放心,不會。

這種東西我之前已經講過了,歐美很多地方流行不起來,因為這些國家對證據本身的要求太高,台灣流行的這種行車記錄器根本無法當證據。


純粹好奇請問一下

不能當證據是指不能拿到法庭播放,以免影響陪審團或法官的判決?

還是指可以拿法庭上播放,但陪審團跟法官不會採信?
     
      
舊 2012-06-01, 09:5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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