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總比上法院各說各話的好


妳應該不是很瞭解 "法院上不是證據" 和 "鄉民各說各話" 的分別。

台灣法院承認台灣流行的那種等級的行車記錄器當證據,你們真的要偷笑了...
舊 2012-06-01, 01:31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級黑豬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