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以後殺人都不用用刀用槍了
瀏覽單個文章
area5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引用:
作者
kyo111111
看要殺誰 故意酒駕撞給他死就好 2條人命7年而已
很便宜 這是葉少爺教我們的 買車也不用買太好 才不會燒太多錢
葉大少這個是笨的,副駕駛給他撞死了,找不到替死的•事情一樣在高雄,陽明海運兩個高官,一樣撞死人,兩個都說不是他開的,結果兩個都無罪•高雄真是好所在
而且我現在就敢跟你講,葉大少判刑定讞絕對不會超過一年,甚至不會高於六個月,因為一定會有法官到時候說他「峻有悔意,其情可憫.....」,酒醉駕車撞死人中華民國是很nice的,看看林曉培就知道了
2012-05-30, 09:41 PM #
8
area51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rea51
查詢area51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rea51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