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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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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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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
引用:
作者Kavon
之前Google過,忘記確實內容,
好像發生地點非國內時,要看發生地點對通姦罪罰不罰,
若不罰,在國內就告不成。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我國通姦罪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刑法第七條所定的處罰規定。所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例如美國)與人通姦者,並不適用於我國刑法,在刑事上不會受到刑責處分。

來源:http://wunanbooks.blogspot.com/2012/05/blog-post.html
舊 2012-05-30, 04:5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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