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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通姦罪"有點怪怪的,有點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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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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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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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鐵甲無敵金鐘罩
法律不能都站在個人立場考慮吧
案例, 某甲走投無路, 為養活一家老小, 鋌而走險殺人越貨
10多天後被檢警逮捕
假設您是某甲的家人
您希望某甲被求處重刑?
又假設您是被害者家屬
您希望某甲從寬量刑?
我是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
要告就一起告
要不然就不要告
殺人也可類比通姦罪喔,我不是法官,我也不會判耶
2012-05-30, 01:1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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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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