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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兵役早已經是個笑話了, 前幾天我以前的中尉通信官(現為中校)他軍校已退伍同學不到半年就被教召, 原本也是空軍少校通訊官在教召單上居然是"陸軍野戰砲水平計算兵", 笑死人啦~~ 簡直就是被拔階而且還跨軍種亂丟單位.
回正題, 以前在成功嶺集訓被操, 幾年之後陸軍代訓的新兵訓練我對57步槍還能分解, 到現在應該還可以吧, 說真的啦... 雖然大家都不想要當兵, 問題是我們隔壁就住壞鄰居, 所以不能沒有國防! 我也是不願役, 但是我也為了台灣付出兩年時間, 憑什麼為了那些草莓說不當兵就改法律不用當兵? 尤其是現在教召據說已經是照表操課, 是怎樣? 草莓兵不能操只好訓練已退伍的嗎? 是說已退役的比現役的更有戰力嗎? 笑死人了~~~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說明服役是義務, 所以只有找別的方法來不與憲法牴觸, 呃... 好像憲法也是被改得亂七八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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