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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家屬投書 鳳山勞檢事件 請監看官轉呈陳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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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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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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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如果可以錄影丟到蘋果,應該很有爆點...
不意外,從王如玄說話的態度,就知道這單位就是這樣,早已經失去了原本的功能,變成毒害勞工的工具∼
我倒是有個想法,首先解散勞委會的管理階層,另成立勞工管理委員會,由擁有勞保身份的非單位負責人,擁有候選與選舉資格,所做出的決議具有法律強制力,勞委會必須代為執行,政府只能在旁邊輔助,直接與間接干預皆屬違法,需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則全入納入勞工福利管理∼
我在想,這樣還需要在原單位上班嗎?
還是就變公務員領公家薪水?
但不管是哪個,會不會和資方有利益輸送問題久了還是一個樣
2012-05-30, 08:3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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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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