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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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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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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銀色戰車鎮魂曲
最近下班如果太晚
就跑去女友家睡
今早去上班遇到阿婆房東
被她質問是不是睡這
然後跟我說要登記,還要收錢
一天50
可是我翻了合約,可沒寫不準第二人入住的條文
當初搬進去時,也沒口頭上說到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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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便利商店買100元的商品
然後再將這商品給你女友使用
結果你女友遇到便利商店的店長
店長質問你女友說.....商品是不是你給她的
結果你女友回答說 "是"
然後店長跟你女友說要登記.....還要收錢....一天50
以上你認為這樣 合理的話.....就給阿婆房東一天50
若你認為這樣 不合理的話.....就不理阿婆房東.....讓他繼續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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