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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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不要去借高利就不會發生這種慘劇.
目前銀行找的託收, 了不起就很煩.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不管當初利息是10天30分還是30天一分,
字都是自己簽的.
不過我想會被圍殺, 應該不是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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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欠債的如果良知正常的話應不致殘殺債主
可是你想想,如果是你的親人欠錢、你的父母欠錢被打殘、被消波塊了…
或是你老婆、女友的父母兄弟欠債,結果你的老婆女友被抓去陪睡抵債了…
這個時候你還會覺得高利貸「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嗎?
狗屁
欠債還錢你去找欠的人討錢,天公地道誰都沒話說
但是誰准你去打人用刑?誰讓你把債務人的直系旁系血親都牽拖下去?
要知道,這世上還有一種東西比天經地義更大,叫做
不共戴天
就是「絕不能和某人一起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
在「不共戴天」的前提下,你侵犯了我的親屬,踏過界動到我的東西,我就有權以任何手段制裁你
這種權利不是法律賦與的,也不是需要被社會所承認的,這就是一個天賦人權,是每個人的良知和責任心施加而來的
(靠!我怎麼忽然覺得以上的話很有寶傑的style

)
說實在的,如果真有討債集團把我妹或我馬子推下海,或是打殘我老母的話,我才不在乎誰欠誰錢
砍頭挖心都太小意思了,墨西哥毒梟玩爛的梗而已
我會把那些討債集團抓起來,恢復明朝對付貪官的剝皮法(幹,好耳熟

)
首先把牠們整個埋起來,露出一個死人頭
然後拿把刀把頭頂劃開,割出一個死人洞
把整罐水銀往裡面灌進去,牠就會奇癢難止
難止又怎樣?
難止就開始找洞鑽嘍,剛好頭上有洞就「嗞溜」一下鑽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