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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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02047878
可是 學貸 不是政府也會補貼一點利息 還是超過一定年限政府就不在補貼利息
如果 政府沒有補貼利息 那要欠多久就沒差 但是如果學貸25年還沒還完
那幹麻去讀書 如果故意不還 然後欠25年就不用還 有那麼好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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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個吧:
https://sloan.bot.com.tw/sloan/porFAQShow.do?id=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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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貸學生之家庭年收入在新臺幣114萬元(含)以下,或經就讀學校認有申請就學貸款必要者,優惠期間(請詳閱問二六)之利息,由教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2.申貸學生之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114萬元而在新臺幣120萬元(含)以下者,優惠期間之利息,由教育主管機關負擔半額,其餘半額則由申貸學生自行負擔,並按月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繳付。
3.申貸學生之家庭年收入逾新臺幣120萬元,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優惠期間之利息,由申貸學生自行負擔全額,並按月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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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不還與不一次還,與還不起,應該是不同的概念.
九把刀只是不一次還,這應該與道德什麼的都無關,
這個提案是針對"還不起"的人,
只是如何定義"還不起"?
例如必須符合破產的生活規範,且必須由薪水中扣除一定比例償還貸款,
這些種種加起來扣了25年,
還付不清的人,
才可以餘額免還.
還要避免那種脫產不還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