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引用:
作者BlueShawn
署長沈世宏並說,中央已統一已將二氧化碳列為空氣污染物,3到5年內可開徵。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簡玉聰抨擊,環保署自行公告二氧化碳為空氣汙染物,已是違法公告,依《空污法》規定,實質意義的污染物,才會是《空污法》保障對象,而二氧化碳,是每個人都在排放,屬良性存在,不能說這就是污染物、要管制,環保署自行公告為汙染物,已經逾越《空污法》立法授權範圍。
沈世宏反駁說,直接與間接危害都是危害,呼吸出來都是污染物,對地球生態有危害。
|
對照沈世宏對待后里中科(中科三期)時環境破壞的蠻橫,說他會在乎地球生態?騙鬼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