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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t_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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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t_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沒有蝙蝠俠的高譚市
文章: 21
引用:
作者0926867860
我是剛好打算今天去裝,而兩億對身價十八億美的人來說,我想就算被罰也完全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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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重點不在他身價多少?罰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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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沒錯(包括對消費者的態度),我想就算罰他一塊錢都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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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取得利益後,回過頭來對我們展現的是甚麼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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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無能軟弱的政府,小老百姓無奈採取消極的抵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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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找回這社會一絲絲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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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讓財團笑我們消費者不團結, 甚或是"台灣人是一盤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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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5-28, 05:0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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