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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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鳥人比特
單身對比雙薪家庭來說,稅率往往比較低
雙薪家庭如先生120萬 妻子120萬因為合併申報的關係未扣除免稅額度前所得為240萬,
相對單身的120萬年收入,因為雙薪家庭跳升稅率級距要繳納更多的稅負
造成所謂的懲罰婚姻稅的說法
所以現行的法令是歧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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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族年所得在50萬的,及年所得在120萬的族群比例有多少?
用年所得120萬的角度來當案例時,就容易陷入楊志良的思考模式=單身族=有錢人或是浪費錢的人=應該多繳一點
而我看的角度則認為單身族,大多數年薪多半落在50萬以內(來源:自己的工作),出社會十年左右,年薪能破百萬的也是少數(年薪百萬者,年收入13個月為計算基礎下,獎金+月薪平均每月至少要有77K)
黃金單身貴族不是沒有,但那並非多數;尤其對初出社會的年輕人們來說,把龐大的稅及隱藏稅壓在他們的身上,這絕對不是一件好現象,因為很容易會創造出青貧一族
至於您提到的現行稅制計算模式對結婚者不利,個人深表認同,個人認為應該開放個人申報制,而非強制夫妻合併申報制,此部份已被判定違憲:違反平等原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21/today-t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