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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mule 989
我認為ㄚ,既然認為懲罰已婚者,那把繳稅標準降到和單身的人一樣好了,標準扣除額和單身的人一樣x2,子女扶養扣除額不宜再提高,現在上幼稚園好像都補助3萬一學期(沒記錯的話),在家由父母照顧還有補助一月3千....和其他一大票補助應養午餐,中小午餐學費免費....福利太多,不會指望都靠單身的人吧??難道你的小孩將來工作後每個月會另外繳政府1~3萬元給那些單身老人養老?有小孩多繳一點點或少繳一點點我認為都適合理的範圍,但要把你家甜蜜的負擔大部轉嫁給我.....那我是不會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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