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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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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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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zabijiang
一個人有沒有父母可以扶養, 跟他有沒有結婚沒有關聯
240萬是兩個單身120萬的總和
這裡比較的是兩個年薪一樣120萬的個人, 結婚前後的差異
並不是說單身該死, 而是現行的稅制確實是在懲罰已婚者.
其實重點不應該放在是否有結婚, 而是在子女扶養扣除額應該提高到合理的額度
單身族總有老的一天, 而到時候他們所享受的福利
都是別人生的子女在支撐
就好像現在我們會罵那些18%, 領各種年金的老人一樣
到時候的年輕人勢必也會對於各種沉重的養老稅感到忿忿不平
並要求取消這些老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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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ㄚ,既然認為懲罰已婚者,那把繳稅標準降到和單身的人一樣好了(最好是夫妻可以分開報),標準扣除額和單身的人一樣x2,子女扶養扣除額不宜再提高,現在上幼稚園好像都補助3萬一學期(沒記錯的話),在家由父母照顧還有補助一月3千....和其他一大票補助應養午餐,中小午餐學費免費....福利太多,不會指望都靠單身的人吧??難道你的小孩將來工作後每個月會另外繳政府1~3萬元給那些單身老人養老?有小孩多繳一點點或少繳一點點我認為都適合理的範圍,但要把你家甜蜜的負擔大部轉嫁給我.....那我是不會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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