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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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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兩機車相撞…闖紅燈的起訴 超速的不起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119044.shtml)

節錄重點:


所以說,交通事故中,只要一方有闖紅燈的事實,那麼綠燈直行的那一方是否超速,實務見解是不構成肇事責任的。


"遭闖紅燈的林姓男子攔腰撞上" <---重點是這句

在路口發生事故,是你撞到別人的腰,還是別人撞到你的腰,這差別很大

別人撞的話,就代表別人沒有出現在你車前,至少沒有在正前,所以"駕駛應注意前方"這點就難以成立

反之,就很有可能被認定沒有注意前方,判"應注意未注意"了
 
舊 2012-05-27, 07:5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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