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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
cheerx@ethome
其實博愛座讓座沒有法律規定,但是讓座給老弱婦孺應該是社會一個很低的道德行為.客氣的請人家讓坐我是認為真的沒有甚麼不對,很多情況你真的沒辦法去請司機廣播.至於打人當然是沒必要,只是很多人你客氣的跟他講人話,他可能真的聽不懂還會跟你大小聲,但是你也不要隨意動手打人.
在社會上跟人家起衝突,真的不要隨便動手,除非你認為你有生命上的危險,要保護自己.不然人家只要輕輕的打傷你,而他不想坐牢的話,大家就準備發一筆財吧.
就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引用:
第 6 條
大眾運輸工具內,輔助身心障礙者乘坐運輸工具設施之設置規定如下:
三、博愛座:未提供對號入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
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
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
,座位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
無障礙。
這條條文算是博愛座必須優先讓座給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的唯一法令規定,
只是在沒有罰則之下, 也沒什麼強制力就是了.....
2012-05-25, 06: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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