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小建
哈!有人真的兩套標準!
如果台積電(民營企業)大家認為該救,那就是不管所有大、中、小型企業,只要也一樣有繳納營業所得稅、只要用的員工是本國員工、只要有出口出去賺到外國錢的... 全都該救。
當大家很多事情可以因為個別不同企業而產生不同標準時,這就不是一個法治國家,而是大家一天到晚在罵過度重人情,自己卻也落入一樣情況的『人治』國家。更別談論什麼社會公義了...
|
只想告訴你一件事情
像這種大哉問的問題,在不同時空背景都有不同的解答,本來就有兩套標準,甚至是好幾套標準
就算是你認為的所謂法治國家,都不要認為所謂法治就沒有任何變通
也不是一句社會公義,就認定甚麼才對,甚麼才不對
一間大型民間企業如果發生營運困難(尤其是大到可能會動搖國本的企業,例如三星或 Nokia),你讓他倒或不倒,都有優點缺點,不是你在那邊說怎樣一定對一定錯
你可以有選擇的偏好,但請不要認為那個你不偏好的選項,就一定完全沒有任何益處
你要講社會公義,我也可以告訴你,你讓一間大到可以動搖國本的民間企業倒掉,那短期可以見到的是甚麼,就是大量的勞工失業,那你覺得讓這麼多的勞工失業,算甚麼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