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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4
只要對財團有利,就可以自行解釋--
1.依契約規定政府得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之目的,係希望使建置營運公司感受到財務
壓力,督促其儘速完成改善,以達到契約規定之利用率目標,裁罰並非唯一選項。

一堆窮苦百姓交不出交通罰金為什麼警察不比照辦理?!不是說---裁罰並非唯一選項。

法是政府自己定的...
政府知法犯法 亂法修法立法,
讓自己非法變合法!

以前滿清因為"辛丑條約",把"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賠給列強,
現正政府因為"ETC 條約",把高速公路過路費賠給遠東財團。
國之將亡......連財政根源都可以割讓,將來是不是還要向受薪階級加稅補赤字黑洞?!

庚子賠款

簡稱「庚款」。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9月7日列強逼迫清政府簽訂的辛丑條約中所規定的賠款。因針對1900年即庚子年的義和團運動而來,故名。根據辛丑條約第六款規定,中國應向列強賠款共計海關銀4.5億兩,分39年攤付,年息四厘,本息共計9.82億餘兩。賠款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等項收入作擔保。清政府最初按條約規定的銀數支付賠款,但在銀價下跌的情況下,帝國主義又強行要求以金價支付賠款。1905年清政府被迫同意,以800萬兩抵付1905年以前所「欠」帝國主義各國的所謂金鎊「虧損」。

政權不過是一個成功的叛亂組織,
當初還不是強迫清帝退位,
標榜自己合法繼承!

引用:
作者joe2001
七月使用率若不到六成五 將罰遠通電收兩億多

國道電子收費將從明天(23號)起,給予申裝「eTag」和舊有OBU用路人「通行費九折」的優惠。高公局表示,雖然短短七天內申裝「eTag」就超過十五萬輛車,但七月一號起,如果使用率達不到六成五,遠通電收將面臨罰款處分。

  四月份「電子收費平均使用率」為四成四,從去年七月一號到今年七月一號,如果「年使用率」達不到六成五,依合約,將開罰「遠通電收」每天台幣五十萬元,累計下來至少要罰款兩億兩千一百五十萬元。以目前的使用率來看,遠通電收恐怕難逃罰款!

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E4%B8%83%...-085753547.html)
 
舊 2012-05-23, 07:4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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