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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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iya2000
從銀行一直抗拒房貸取消連帶保證人這項規定就知道銀行也知道房貸風險有多大了。
如果在台灣宣告破產跟美國一樣容易的話,還會有低於2%的房貸利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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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不苟同,我自己房貸,就祇有一般保證人(而且我沒有特別要求,銀行自己說的,一般就可以)
這些年利率很低,利差不夠多,可是因為其他業務來源收入都沒有房貸穩定,所以很多銀行衝房貸衝很兇,衝過頭!
風險? 銀行風管的是有這種單位跟人啦,不過反正出問題,也不會有銀行高層被怎樣!
之前狂推信用卡/現金卡 雙信貸的業務,後來搞出大問題了,
金管會有針對銀行的授信主管做出嚴苛的懲罰嗎? 還不是大家爽爽過!
推理財專員賣基金保險連動債,真正洽談這些連動債的都是銀行總行的投信主管,哪各有被限制不得從事相關金融行業? 還不是爽爽過,反而是被逼推這些的理財專員,被開除,被要求連帶賠償,被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