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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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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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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lberchen
剛好跟你相反
強迫去喜歡不喜歡的事 假裝喜歡 日子才會很難過!!
做喜歡 熱愛的事才有意義,唯有熱愛喜歡這檔事,你才會
真正百分之分的投入,才會做的好!!



看到這段我才體會 樓主說啥
很多抱怨的鄉民體會不了。 我運氣不錯 學校畢業 所走的行業正是我喜歡的....報酬很低 但是工作熱度奇高.廢寢忘食...三五年下來 大家都想 "利用"你...因為自己提升了被利用價值......收入自然被人主動增加了。沒四五年我三天的工作所得 就是入行的兩月薪資。

依興趣所在去唸科系 也依所學去職場 可以變成無敵 合法賺取所得。 反之...只有天天抱怨的命。

ps:這論點不換用在 PC 科技相關行業...因為 這行業人才 在 20 年前就已經過飽和了 喜歡的太多 所以被利用價值 都分散了。
 
舊 2012-05-21, 03:15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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