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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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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301
引用:
作者limaike
我知道當然可行
政府甚至用我們的稅金,搞一個「行政院人民論壇署」專門來管理人民網路論壇,這都是可行的
但我想問你,你覺得政府花這個錢,你有沒有意見?
題外話,真的成立「行政院人民論壇署」,我推薦站長擔任第一任的署長


那我推薦 "小男孩" 擔任永久 "人民論壇署靈堂" 回報堂的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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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肝、爆肝,肝臟頂摳摳,折磨肝臟,身心疲勞。
爆肝加班精神LOW,你知、我知、他也知。
為了生活要爆肝,為了薪水要爆肝,爆肝操死你。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xdYue1nHewM



姬勤四舍
舊 2012-05-20, 01:0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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