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deeplight
這是可行的...

到底工程合不合理、預算花的合不合理,人民本來有權可以評論..

當然,要為自已的舉止言行,負法律上的責任。

我知道當然可行

政府甚至用我們的稅金,搞一個「行政院人民論壇署」專門來管理人民網路論壇,這都是可行的

但我想問你,你覺得政府花這個錢,你有沒有意見?








題外話,真的成立「行政院人民論壇署」,我推薦站長擔任第一任的署長
舊 2012-05-20, 12:58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maik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