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黑暗騎士
*停權中*
 
黑暗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猫丸


我發現我完全無法理解這段話......

應該是類似國外的機制吧

當無法提供寵物良好環境,或是造成別人的困擾又不改善時,公權力就能介入強制帶走

甚至是你的寵物有攻擊人的行為,法官還有權利可以衡量判安樂死寵物

之前看國家地理頻道的節目,有些人的狗常會攻擊人因為怕又出事被法官判安樂死,所以就送去給專業訓犬師改造習性

哪裡像台灣養寵物這麼簡單不綁又不管,咬傷人只要賠個幾千塊就沒事

造成鄰居困擾了就耍無賴
舊 2012-05-20, 12:51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黑暗騎士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