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以前台灣人認為童叟無欺才是好商人(不二價),現在導入美國那一套公平交易法,反而變成聯合議價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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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東西在這麼差也不會貴多少
廠商如果直接講明了~~大家最低賣多少~~維持一個合理的利潤
也不用搞得大家一天到晚要諜對諜~~到處訪價.........
最後在那賠錢殺出
有一次甚至有廠商跑來說:你這樣定價太貴......*_*
我馬上回說:你說太貴??那進價175你說不要超過180.....賣179比較好.......
利潤2%......今天這個東西是現金進貨~~才有這價格
你公司來說:叫我們賺2%就好......那你們盒子上面建議售價250是給誰看的??
不主動維持市場行情~~還叫我們要"降價賤賣"
我當場說了一句:我另一個牌子的產品一個月賣了2打賣到缺貨......你們家的我只進3罐擺檯面
還當場有客人進來要買我主推的產品~~因為缺貨還買不到...也不要買那一家****商品的東西
客人也當場對業務說:你們家的東西都沒效..........人家藥師講的這東西才真的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