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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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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那些東西我也不會啊,更不可能幫她,強者我朋友說,方法講給沉淪,她也不會啦,那些方法到處都 google 得到,甚至十幾年前的書都有講了,紙上談兵是一回事,嘴砲人人會打,真功夫不見得人人會,有那麼簡單的話人人都能當駭客了。

強者我朋友又說,用啥 key logger 的都是一些 script kid 等級的而已啦,hacker group 都是 underground 的,而且他們根本不會在網路上幫一個陌生人。

BTW 我記得沉淪應該是日本人,應該拿日本的法律來嚇她比較有用。



引用:
作者Raziel
收信就不用密碼?

提了很多方案的鄉民熱心有餘, 也要小心別誤蹈法網, PCDVD上頭 帳號進靈堂容易, po文可是

很難刪, 等於是證據保留到關站, 身為CISSP還是要不厭其煩的提醒一下資安教育: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第34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干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我知道有技術有能力的鄉民很多, 如果要陷害沉淪大嬸的可以繼續熱心幫她去側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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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舊 2012-05-19, 08:36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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