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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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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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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ker2002
我的原則很簡單,對不起誰就跟誰道歉,如此而已。
如果對方沒收到,那道歉有甚麼意義? 對不起社會? 對不起記者? 搞不清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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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鄉民會告訴你他就是要那個道歉
不信的話,自己去 PTT 看吧
後來我覺得,我只是想跟你說:不要太入戲
演太好了,不要被他們牽著鼻子走,就這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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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小朋友惡作劇?
22歲還可以稱之為小朋友?法律上已經是成年人,他犯任何事要自己負責,父母已沒有連帶責任
只不過很好奇,為何22還在念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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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好意思,對我來說那還算是小朋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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