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劉憶如駁炒房 不偷不搶
瀏覽單個文章
ylo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71
引用:
作者
悲天憫人
回歸綜所稅,所有收入納入綜所稅,管你炒房炒股炒78
我不相信還有什麼人會說什麼不公平不正義
台灣就是沒人有guts作簡單又正確的事
+1
部長如果有心證明自己沒炒房, 一個月內擬出修法方案送交行政院不過份吧~
立委諸公如果還想證明自己真的代表民意, 表決一次過關也不過份吧.
2012-05-13, 03:56 PM #
85
ylo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ylong
查詢ylo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ylo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