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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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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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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iya2000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89186.shtml
紀男說,三年前與妻子結婚,婚前在戲謔情況下簽下婚前協議書、愛妻守則。他月薪水四萬元,婚後妻子依照協議書內容,每個月拿三萬元的自由處分金,一星期只給他一千元零用金。他一天只有一百四十二元可用,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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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k - 30k -(1k*5)=5k
[1個月以五個禮拜估算]
每個月少的5k哪去了?
月薪4萬,2年全給也才96萬,就算沒年終好了,
頂多口袋沒錢,會負債 三百七十餘萬元,要不是揮霍無度,
就是男方無業,去當卡奴或使用闇黑融資付女方合約金,
當第一個月覺得苗頭不對時,還不快閃,真是怪!
總之,整個文章頗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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