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k51
我只知道
自己身邊有朋友每天9點開始上班
作到晚上11.12點才下班
號稱責任制 沒加班費
做到這樣一個月薪水才30張
而老闆只會說
「我覺得你不夠積極」.....
老闆的確給了機會
只是是讓你當奴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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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過類似的狀況:
主管原先說:"我們不鼓勵加班", 填加班單也會被退回.
真的工作不帶回家做了一陣子, 結果主管就說"你的工作績效不理想".
問說別人為何績效比較好?
主管就告訴你"有些事情不要主管交代"(記得是某本書的書名).
結果就是: 要嘛自己加班, 要嘛工作要帶回家做, 當然也就沒有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