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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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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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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sinyic2
違法經營的夜市,照樣能吸引大批人潮,賺進大把鈔票,有民眾投訴,新北市的北大特區,1個月前開始有夜市進駐,質疑土地是中華電信的,依法只能進行公務之用,不能轉租營利,對此業者表示,已經向都發局申請,希望能就地合法;實地觀察,業者不只把管線地下化,還搭起遮雨棚,800坪大、180攤的夜市,在業者規劃下相當整齊,每個週末都有上千人湧入,扣除人事成本,1個月下來,至少替業者賺進6、70萬。




在台灣只要先卡位就贏了,你政府要檔180個攤販的生存空間嗎
 
舊 2012-05-12, 09:5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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