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回說煮熟或等動物死掉再吃,還不是殺生,有高尚到哪裡去嗎?
那我就以戰爭作比喻好了。
戰爭是國與國之間的利益衝突,就像人和動物間有攝食和生存的利益衝突。
戰爭不可避免時,你認為是一槍斃命敵軍就好?還是要凌遲虐待敵軍至死呢?
當造成死亡是不可避免時,以同理心來看,減少同為生靈的臨死痛苦,才是上策吧!
所以,見其死,不忍食其肉,是一個人自身的道德正義感有無,不是純以結果論來處斷。
照著結果論者的說法:反正還不是都是殺生,有差嗎?
那我可依這樣的邏輯說:反正人都會死,那殺人者也無罪。
請問大家這樣的推論合理嗎?
所以,有些模擬兩可而偏邪的觀念,不要以言論自由或道德開放當擋箭牌,邏輯有誤的道德觀就是會不攻自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