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tommy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85704.shtml
婚紗照為證…女友嫁別人 判還男友144萬元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5.11 02:33 am
林姓男子賣地為同居多年的楊姓女友償還房貸,兩人還拍婚紗照、買鑽戒準備結婚;楊女後來卻嫁給別人,林以楊女未履行婚約要求還款。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楊女要還一百四十四萬餘元,全案定讞。
林姓男子原本從事房屋仲介,二○○六年認識在特種行業上班的楊女,交往後同居。林向法院指出,兩人情投意合,隔年互許終生;不但拍攝婚紗照放在家中,還共同挑選購買超過一克拉的鑽戒,楊女都戴在手上。
林姓男子的同事證稱,當初聽林賣了一塊地,幫楊女付車貸及房貸,曾問他「都還沒結婚,為什麼付這麼多錢?」林回答「反正都快要結婚了」,證稱兩人論及婚嫁。
但楊女辯稱,兩人交往時,林姓男子就知道她的財務狀況,也知道她從事特種行業;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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