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拾金謝酬 3成降為1成 初審通過 不得對弱勢者討賞金
瀏覽單個文章
TheTrut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
yaohoung2
我覺得少了這三成 只剩下一成返還金
往後會越來越少熱心拾金不昧的好民眾
這根本不影響「熱心拾金不昧的好民眾」。
但應該杜絕不少人以熱心為名義做敲詐的行為。
2012-05-10, 10:37 AM #
11
TheTruth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heTruth
查詢TheTruth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heTruth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