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嵐..
Major Member
 
..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基本上,我覺得這種文還滿變態的

在台灣是這樣子的,有天小明去應徵採購的職缺:

面試官:「是我給你這個機會,公司是用責任制讓你好好學習,薪水22k要不要?」
面試者:「老闆給我這個機會,我要想盡辦法撈油水榮華富貴」
舊 2012-05-08, 03:13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