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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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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重建創世紀
真的有心想降低車輛肇事率,強制車速不得高於50km/hr吧,
要不然,用藥後駕駛哩、疲勞駕駛哩、精神耗弱者駕駛哩...?
也都是不定時炸彈,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吧?


直接禁車不是更好

以後路上絕對會不有死人哦
舊 2012-05-08, 02:1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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