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我的?我不記得我是那樣寫的。
你敢寫那句話就是你認為我的行為於法不容
那請問是違反哪條法?可歸責的客觀事由是什麼?
危險性又在哪邊?
又不是全面禁酒,而是針對酒駕前科紀錄者做限制
事實也證明酒駕者飲酒後會將自身的自制力降至極低。
相較於這些人曾經造成的危險或侵害他人生命財產上的法益
這樣的限制與處罰並不違反比例原則。
前面也說了,這些人被禁止飲酒的期間長短,可以再討論。
成年人飲酒是法律所容許的行為,酒駕可不是
不希望自己被法律限制飲酒,不要酒駕自然就沒有限制
這並不違背人權或公平正義的原則吧?
而酒駕的危險性,需要再說明嗎?
這是我突然想到的,酒駕者禁酒並不是沒有前例
然後,雖然法律體系不同,全世界最講究人權跟公平正義的國家美國
某些州是有對酒駕者執行禁酒、勒戒(有些不只酒駕、脫序行為也會被勒戒)
最有名的例子:小甜甜布蘭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