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某河濱自行車道出入口
事發經過:
原想找個新地點來切入進行騎車或跑步(散步),因自行車道並不允許機車騎入,且因某原因不願步行至入口處,便把機車停放在自行車道出入口處外(紅線內)並在不影響車流造成危險下而為,可惜的是出入口附近遍佈紅線,最近的停車處少說也有一百公尺外,更別說這一百公尺間汽機車橫行。
當本人進入自行車道觀看告示牌警示規定及其地理環境時,便發現有人在對我機車進行拍照行為,且這人後方並有一台機車,本人與他目測約有10公尺遠(雙方已算是在自行車道範圍內),想起近日
某事件 及本人不願步行至入口處之原因,待拍照人行為完畢此人便離開。
本人並不是
違法而無自覺,卻怪別人檢舉太頻繁 ,而是當環境不允許而造成的行為事實,就要吞下去?
當我安靜的走開時 ,咻∼一聲簡潔有力的摩托車聲進入自行車道呼嘯而去,留下我呆呆的在車上...阿伯你這樣可以嗎?我想是可以的,因為
被抓(拍)到最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