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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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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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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身分註記是沒有問題,但是問題是在於管制酒類的販賣部份,除了專賣店、大賣場之類的地方或許可以要求查核外,實際上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提供酒類,例如小吃店,這也是不少酒駕者飲酒的地方。

所以除非有辦法讓小吃店、KTV等娛樂場所也能夠對於顧客進行身分查核,否則的話要想讓身分被註記的人不能取得酒類,困難度蠻大的。



另外講到酒駕無法根除的原因,其實就是喝酒的習慣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尤其臺灣在亞洲更是以拚酒出名的。

不論是吃飯時小斟二杯,或是參加婚宴、交際應酬等等,甚至於加入米酒的料理,酒在臺灣已經是和生活密不可分,所以禁酒成功的可能性真的很低,即使是針對特定對象而言。

而現行酒駕刑罰真的罰不怕嗎?老實說,除了少數人外,他們真的會怕,還很怕。
但為什麼會一犯再犯?

就是因為飲酒的習慣已經融入生活中,除非有決心跟毅力從此滴酒不沾,否則即使戒除飲...

那大家就酒駕吧

既然重罰沒用,法律順便廢一廢
這就是我說的法界活在象牙塔的現象比醫界更嚴重的原因

R大至少還肯面對現實去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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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2-05-07, 08:36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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