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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坦白講,我個人也是認為重罰酒駕是無法達到預防、矯治效果的

現在台灣的環境跟20年前差很多了,行為人會不知道
酒駕有很高的肇事率?不知道酒駕有罰金?要坐牢?
就算喝醉了的當下只要還有點意識,多半是知道這些事的
但行為人還是一樣會犯法。
窮的行為人裝皮,富有的行為人罰金再高關再久也不怕
喝醉酒就大無敵了還會在乎這些?

所以對酒駕量刑限度做調整會面臨到的困境就出在這裡。
就算把刑罰加重到違反比例原則的程度,
明顯對於酒駕行為沒有達到更好的預防遏止效果,
因為行為人在酒駕的當下根本就不在乎各種刑罰
嘛...這也算是法律界不敢說的公開秘密。

以上不代表個人認為酒駕要罰輕一點,
只是說明刑罰是沒有用的。
至於棒球仔或是惡蟲的看法個人是尊重,畢竟人微言輕。
實務見解就是這套方式在運作。
個人的想法是酒駕肇事如果僅把焦點鎖定在"酒後駕車"上
明顯犯了見...


你的想法很有趣。

不過除非完全禁酒,否則人民還是可以取得酒精性飲料,當然我們已經知道禁酒是行不通的。
而如何限制、及限制範圍為何,不知道R兄有無具體的構想。
     
      
舊 2012-05-07, 05:55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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