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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酒駕刑責 法界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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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54088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8
其實也不用死刑啦,我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刑責,
叫"廢刑" ,人體的器官有很多都是成雙成對的,
如 腎,眼角膜.....,酒駕就拿一個腎出來,......等於多給一次機會,
切肝也可以,不過....那麼愛喝酒,那肝也不怎麼好。
強姦犯就特定器官了,如果有6吋,就對切剩3吋,再犯再對切剩1.5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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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02:0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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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5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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