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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這種東西在哪邊(包括你們講的那些以殺人論的國家!)都是有錢人的專利。
我也有認識不只一位有錢的酒駕出車禍使人受傷或死亡,最高 18 年或更多刑期的,砸錢請律師後一天都沒進去或只進去幾個月...
你當真以為即便是死刑,在台灣有錢人沒辦法搞到做不到一年?


既是如此, 那罰金又有什麼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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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5-07, 10:09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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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