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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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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酒駕就是唯一死刑,沒什麼好說的,同車的人 也是 死刑~~~~~~~~~~~

而且 沒有身體 自主權,器官會被強制拿下來給其他需要的人。

而且家屬不得 領剩下的 "人渣" 回去。因為要拿去 喂 "浪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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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2-05-07, 10:07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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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