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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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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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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fena955
電視系統採數位或類比無關國計民生吧?此事沒有急迫性,並不涉及公共安全(例如類比電波被證明有害健康?等等)也無關社會利益吧?那你政府強制人民轉換的法理何在?是濫用公權力嗎?

您聽過「數位紅利(Digital Dividend)」嗎?意思是原本類比播放頻道的頻譜回收後,政府就可以再釋出供其他新興無線技術與服務之用。這帶來的利益與商機是極為驚人的,2008年美國政府釋出了700MHz頻譜中五個頻段,執照拍賣的總競標金額就達到了191.2億美元。

所以...您懂的...
 
舊 2012-05-07, 02:46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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