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如果真的要改,我根本不建議在這個上面死刑。反之,我認為如果造成別人死亡,酒駕判賠最少一個月一萬的罰金給他第一代直系血親或養女/子,這才比較合理。不然葉少事件,葉被處死刑很好,之後呢?鄉民爽了,酒駕還是一樣多,卻沒人鳥那位 9 歲女童...


判決還沒出來, 就先脫產, 要如何追繳罰金?

好, 就算有錢人不在乎那一點小錢好了

那如果可以給許姓女童重新選擇, 她希望的會是那些補償金還是親情呢?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5-06, 09:59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