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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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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唉......現在撞死人刑度最重都可以到7年了,台灣酒駕問題不是法律刑度太輕的問題。

1. 國人對生命權不尊重。
2. 法律不能防範未然,只要沒撞到人,在地檢署幾乎都是罰金給予緩起訴,真正上法院的少之又少,就算上法院,會判到6月以上,只有一句話不可能,連續酒駕前科達五次才有可能判6月以上,國人又抱持僥倖心態。


解決方法,請參考先進國家做法,不要只看刑度,
看一下,
1. 行政措施(駕照,戒酒班)
2. 保險制度
3. 最後才是法律,要不要視酒駕是為不特定殺人故意,不過這東西在台灣法律系統很難。司法院刑庭會議已經討論過了,要翻案幾乎不可能。
舊 2012-05-06, 01:46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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