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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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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務部統計,2009年到2011年,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案件每年約有6萬多件,但是起訴的只有將近2千件。從此數據來推論,酒駕被起訴的機率大約僅有3%。

這是很有意思的現象啊。再加上法官普遍輕判+緩刑,真正會受到令人後悔的懲罰的比例,就更低了吧。

金錢的損失?有脫產大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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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05-05, 10:2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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