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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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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修法後,沒有限制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
也就是說,只有限制你成為公務人員或是公職人員
不能成為國考生或是被選舉人
所以,受刑事處分之人可以投票,可以是選舉人
但是關於行使方式,還沒有訂出來.....
前年法務部本來有研議,要讓在監及代監執行的受刑人及看守所內受羈押的被告都能夠在年初大選的時候都能行使投票權....
1通訊投票或是2不在籍投票
1.就是用郵寄方式,把圈選好的票寄出去給選委會
2.就是在監獄看守所裡面設立獨立的投票所,然後大家的戶籍所在地選委會來集中選票到那些特設投票所
結果推了半天,無疾而終....
1.此例一開,僑民都開始要求了,光是面對偽造選票就受不了......
2.人數太少的話,就形同亮票了
資料來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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