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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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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這是什麼見鬼的修法說明,現行185-3本來就是屬於故意犯罪了,何來的過失?

連故意跟過失都搞不清楚的人,提出的修法會有什麼道理可言?
舊 2012-05-05, 07:5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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