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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館老闆vs.科技新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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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
anshley3
我朋友有類似這樣的情形
不過她開的是飲料店
已經賠光收了, 她告訴我她的的結論是
1.千萬不要傻傻的再跟朋友合股出錢投資生意了
2.現在年輕工讀生真是有夠難請
有些人的個性就是不信邪
一定要自己去痛一次才能體會
別人早已經知道的事情
我也不知這該不該歸類為有價值的經驗
如果想跟某個朋友決裂,最好的方法就是借錢或合夥做生意。
2012-05-05, 04:13 PM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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